联合国人权高专办的报告称,审前被拘留者人数众多是突尼斯监狱大范围且严重拥挤的主要原因。
《突尼斯监狱问题:国际标准与现实》发布于2014年4月,报告得出结论称,司法当局倾向于在审判之前实行拘留并以此作为惯例,而不是按照国际标准的要求将拘留作为最后的手段。
这项关于突尼斯监狱的调查是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在司法部配合下的两年工作成果,也是支持该国通过在重要机构内推进和保护人权以实现民主过渡的方案的一部分。
在报告发布之时,国民制宪会议第一副主席梅赫齐亚·拉比蒂(Meherzia Labidi)对报告的发表表示欢迎,并表示制宪会议将采用这些建议,确保国家有关拘留的法律符合国际标准。拉比蒂强调,会议对联合国人权高专办驻突尼斯办事处的工作提供了巨大支持。监狱部门主管、司法部高级官员和其他几名制宪会议成员到场参加了发布活动。
报告称,监狱实际人数达到其容量的150%并不罕见,并举了一个例子:在突尼斯西北部的卡夫(Kef)监狱,每名监狱看守都负责76名囚犯,这增加了打斗和暴力的风险,并降低了看守的控制力。
在该国东北部的马努巴(Manouba)女子监狱,研究人员注意到,其中一间宿舍中有60名囚犯,只有10名是服刑者。一些接受报告采访的被拘者说,他们已等待受审长达三年,而刑事诉讼法规定,重罪的预防性拘留最长时限是14个月,轻罪是9个月。
调查小组还注意到了大量二十岁出头并在大学学习的男囚与女囚,他们均被判定为毒品犯罪。为解决这一问题,报告建议突尼斯政府考虑对消费毒品犯罪采用刑罚累进原则——从罚款到缓刑再到监禁。
突尼斯监狱当局维持着男女分押做法,然而在所有机构中,长刑期的囚犯与审前被拘留者混在一起,一些有严重犯罪史的囚犯也和初犯者混住。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驻突尼斯办事处负责人迪米特·查勒夫(Dimiter Chalev)表示,这个项目包括评估突尼斯监狱的硬件条件,利用地方当局提供的数据,将结果与拘留和囚犯待遇方面的国际和国家标准进行比照。
查勒夫表示,出现过度拥挤的问题并不是因为犯罪率增高或服刑囚犯增多,而是因为监禁本身处于刑罚系统的中心,违反了无罪推定的前提。
查勒夫注意到,突尼斯监狱中过半人员仅仅是受到指控,他说只有在相关人员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时才应将其监禁。他表示,人权办事处建议根据国际人权标准对国家立法进行修订,以使监禁真正地成为最后的手段。
报告中提出在刑罚和司法系统中减轻过度拥挤状况的建议包括:制定立法,确保公平审判和调查;减少短期徒刑;审议有关审前拘留的立法和审判,从而使立法符合新的宪法和国际标准。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于2011年在突尼斯设立办事处,而不久前发生的人民起义推翻了突尼斯独裁政权,该国也开始了民主过渡。办事处的活动包括:增强问责和法治,对抗不平等和贫困,增加与国际人权机制的合作,监督该国遵循其国际人权义务的情况。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