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目的
对于生活贫困的人来说,许多人权遥不可及。设立此项任务的目的是:
- 更加突出生活极端贫困者的困境
- 强调他们所遭受的系统性忽视带来的人权后果。
进一步了解为何极端贫困是一个紧迫的人权问题。
任务背景介绍
关于极端贫困的任务首次由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于1998年确立。人权理事会取代人权委员会后,于2006年6月接管了该任务。人权理事会在第8/11号决议和第44/13号决议中要求极端贫困问题特别报告员审查并向理事国报告为促进和保护生活极端贫困者权利而采取的举措,以推动消除这种贫穷。
了解有关该任务的其他信息。
现任任务负责人
人权理事会于2020年3月在第四十三届会议上任命奥利维耶·德许特(Olivier De Schutter)教授(比利时)为联合国极端贫困与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德许特先生是天主教鲁汶大学和巴黎政治学院的法学教授。他曾在2008年至2014年期间担任食物权特别报告员,并在2015年至2020年期间担任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委员。在这些任命之前,他曾任国际人权联盟联合会(国际人权联盟)的秘书长。阅读德许特教授的完整履历。
关键文件
《关于极端贫困与人权的指导原则》
人权理事会在2012年9月的第21届会议上通过了《指导原则》。这些是首个专门关注生活极端贫困者人权的全球政策准则。它们旨在充当实用工具,让决策者确保公共政策和消除贫困的努力惠及最贫困的社会成员、尊重和维护其权利,并将阻碍生活贫困者充分享有人权的重大社会、文化、经济和结构性障碍考虑在内。了解更多信息
最新专题报告
全球社会保护基金:通过国际团结努力消除贫困:这份于2021年6月提交给人权理事会的报告,审查了健康、住房、教育和就业等领域中让贫困持续存在的各种渠道。不平等现的加剧本身就是一个重要的成因:社会越不平等,就越不允许社会阶层流动,而财富不平等在这方面尤其具有腐蚀性。结束贫困的恶性循环是可以做到的。投资儿童早期教育和护理,全纳教育,为年轻人提供普遍基本收入,同时增加继承税,以及禁止基于社会经济劣势的歧视,是打破使贫困持续循环存在的关键。贫困人口面临着系统性的歧视,而社会仍然存在着严重贫富隔离:这就要求采取系统性的补救措施来克服固有的分裂。查看报告页面* | 阅读第A/HRC/47/36号文件
经济复苏中的“公正过渡”:在地球界限内消除贫困:这份于2020年10月提交给联合国大会的审查如何将消除贫困与寻求减缓气候变化和制止生物多样性侵蚀的发展模式结合起来。报告认为,“公正过渡”不仅要求对受生态转型影响的工人和社群进行保护,而且要为生活贫困者开辟新的就业机会,改善他们获得对享受人权至关重要的商品和服务的机会。查看报告页面* | 阅读第A/75/181/REV.1号文件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后的经济复苏中以人权为本的社会保护方法:特别报告员根据人权理事会第44/13号决议于2020年9月发布的这份报告,分析了世界各地在2019冠状病毒病大流行后采取的社会保护措施。报告发现,其中许多是短期、临时和不充分的,并呼吁建立以人权为本的社会保护体系。浏览报告页面*
危险的消除贫困现状:这份报告于2020年7月提交给人权理事会,审查了世界银行有缺陷的极端贫困衡量标准,以及国际社会通过可持续发展目标对贫穷作出主要政策反应。特别报告员认为要调整国际贫困衡量标准,重新调整可持续发展目标。查看报告页面* | 阅读第A/HRC/44/40号文件
最新国家报告
对西班牙的访问(2020年1月27日至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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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马来西亚的访问(2019年8月13日至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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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访问(2019年3月18日至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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